荔枝新闻讯 宠物是人们感情的寄托,近些年,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带宠物前往宠物店享受诸如美容、洗澡、寄养等各种服务。可如果宠物在宠物店接受服务时死亡,该如何认定赔偿责任,又该如何界定财产损失呢?今天(11月30日),昆山市人民法院公布了他们审理的这样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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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1日下午,高女士将其饲养的2岁美国短毛猫交至某宝宠物店处洗澡,收费标准为120元/次。
据监控视频显示,下午约四点三十分时,宠物店店主杨先生在为宠物猫吹风过程中,猫咪持续出现反抗、挣扎等激烈对抗行为,直至出现休克情形。之后,杨先生将猫送至宠物医院救治,经抢救未果,宠物猫于当天下午休克死亡。
事发后,高女士因与杨先生关于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向昆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杨先生赔偿各项费用4万余元。
在法庭上,高女士主张,猫咪之所以死亡,是因为在洗澡时脖子被拴了一条绳,且宠物店店主抓猫的尾巴,由此引起猫咪挣扎而被绳索勒死。杨先生则认为,猫咪的死亡与做了绝育手术有关,手术会影响猫咪的身体健康,作为美容机构而非兽医店,目测伤口完好便帮猫咪洗了澡。杨先生还出示了美容过程说明、员工被猫咬伤的照片及活动绳照片,以证明宠物猫当日洗澡前的状况不好,情绪不稳定,将店员咬伤,且当时拴猫的绳子是活动的,不会引起窒息。
因双方就宠物猫价值存在较大分歧,昆山法院委托某兽医协会对宠物猫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结论书,认为宠物猫评估价值为4182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现场监控视频显示,宠物猫是在被告杨先生为猫吹风过程中出现反抗、挣扎直至休克、死亡情况。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宠物猫的具体死亡原因,但被告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现宠物猫出现异常时,一般应采取必要安抚措施、暂停吹风,或征求宠物主人意见后再决定是否继续,然而被告在当时未采取妥善措施,未能尽到关照义务。据此,法院认为被告存在服务不当行为,依法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关于原告高女士主张的宠物猫财产损失金额,某兽医协会估得宠物猫价值为4万余元,被告对此提出异议。经审查相关评估意见,法院认为,宠物经专业培训获得技能后的市场价值一般高于普通宠物,相关开销及增加值可计入财产损失。在本案中,协会是通过电话询问,得出宠物猫“经过专业培训会6项技能”及“训练费30000元”的结论,且据原告高女士陈述,她没有将宠物猫领至专门机构进行培训。因此,法院参照《评估结论书》其他项因素的评估结论,结合审理期间走访昆山市场了解同等品种猫咪的市场价值,综合宠物猫的实际饲养情况后,酌情确定该宠物猫的财产价值为6000元。最终,法院认定,对于高女士的损失,由被告宠物店老板赔偿财产损失6000元及评估费3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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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零距离》记者/孙艳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