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青
(作者马青,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知名评论人;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这几天,一段未成年人的“婚礼”视频被网友传上网,引发强烈关注。29号,当地政府发布通报称,男方卢某17岁,女方庄某13岁,此前已分别退学和休学,一年多以前自由恋爱,双方父母法治观念淡薄,按照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没有到民政部门申办登记。目前,有关部门已对双方家长进行法制教育,责令女方回归原家庭,将对双方开展心理疏导,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并劝导其复学。
视频中,两人稚嫩的脸庞衬上红衣红烛,显得格外刺目。在一般人看来,17岁的男孩正在备战高考,13岁的女孩才刚上初中,别说结婚,就算谈恋爱,也会被师长批评为“早恋”。可是,在这对年轻人的家人看来,他们已经可以结婚成家、生儿育女了。后续采访中,孩子的父母和奶奶都表示他们不懂法,不知道未成年人不能结婚。但是,与其说不懂,或许还不如说,他们并不在意法律规定。
在一些地方,传统习俗往往大过法律对村民的实际影响。结婚就是摆摆酒,通知四邻乡里,就等于过了明路。这对年轻人在网上引发争议是因为年龄太小,但乡村里可能还有很多不到法定年龄却已同居生子的“婚姻”。在新闻后面,有网友留言说,像这样的低龄婚姻在他的老家很正常,坐标山东荷泽。而贵州省政协委员陈会琪曾在2019年做过一个低龄婚姻的调研,那是在贵州东部某县,全县登记10—19周岁妇女早婚率为11.47%,其中14周岁以下的有73人。
除了违反《婚姻法》,这件事的背后还有可能隐藏着“犯罪”。女孩才13周岁,男孩和她是否已经发生过性关系?按照《刑法》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即使幼女自愿,也会认定自愿无效,视为强奸。广西西林县就曾经有过类似案例:19岁男青年王某与13岁女孩尤某恋爱,2016年在双方父母操持下办了婚宴,然后同居生子,2019年王某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出于对幼女的保护,当地政府和执法机构有必要做出调查,以回应公众对这个细节的疑问。
这段视频被转发时,被配上了“‘高中生’娶了‘初中生’”的说明。但令人倍感悲哀的是,他们早已不是学生了,一年前就不再读书。所以,女孩父母不仅违反《婚姻法》,还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如果不是“婚礼”视频被曝光,谁又会留意这个女孩连初中都上不了的困窘?今天在全网注视下,这个女孩或许可以复学了,但是明天,在公众看不到的时候,她会不会再次失去读书的机会?
这并非杞人忧天。荒唐的未成年人婚姻指向的不仅是法律意识淡薄,还有至今盘桓于少数地方的“重男轻女”的现状,以及孩子们被迫早婚早育无力改变命运的无奈。
感动了全中国的好校长张桂梅为什么致力于办一所免费女子高中?就是因为她在华坪县当了老师以后发现,“女学生读着读着就不见了”。不读书的理由多种多样,十几岁的小姑娘不得不因为家计早早地准备嫁人。她曾对采访她的记者斩钉截铁地说:“培养一个女孩,最少可以影响三代人。如果能培养有文化、有责任的母亲,大山里的孩子就不会辍学,更不会成为孤儿。”十多年来,这位“奇迹校长”让一千多名女孩考上大学走出大山,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看看这个13岁的“新娘”,就应该知道,我们还需要更多的“张校长”,需要更多对读书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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