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十三五”时期江苏棚户区改造情况。
“十三五”期间,江苏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 130.33 万套(户),完成投资 5460 亿元,近400 万群众出棚进楼。
在资金筹措上,全省累计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达 229.4 亿,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 17.8 亿元;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低利率、中长期棚改政策性贷款 3353.79 亿元;发行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 890.15 亿元;通过商业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等形式共融资 1200 亿元。
江苏省住建厅党组书记顾小平说:“在棚改安置住房上,我省始终坚持做到高标准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标准配套,引入高标准建设单位参与安置住房建设,新建的安置住房小区同步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尹美又、周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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