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医保基金一直被称作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为扎紧医保“钱袋子”,守好百姓“救命钱”,近年来,宿迁市医疗保障局不断健全医保诚信体系标准、规范和指标体系,明确信用管理机制,系统化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

今年35岁的李某,家住洋河新区仓集镇,因冒用家人医保卡做手术,违规获取医保报销基金两万余元,2019年11月,李某被宿城区法院以诈骗罪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追回非法所得,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其个人信息也被市医保局报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被纳入医保失信人名单。

生活中,像李某这样心存侥幸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件时有发生。因医疗保障体系覆盖范围广、涉及利益主体多,医保领域存在多种欺诈骗保等违约违法行为。如何加快构建并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对于保障基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2019年,市医保局与市信用办联合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宿迁市医疗保障基金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将医保信用管理全面纳入宿迁市诚信体系建设。
在《暂行办法》中,首次明确了医保信用主体,确定了医保监管对象为涉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专项基金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医(药)师、参保人员、医疗救助对象等医保信用主体,将监管关口前移,把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医(药)师、参保人都纳入医保信用监管范围。将包括基础信息、正面信息、负面信息等在内的医保主体的信用信息,全部纳入信用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明确解除相关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服务协议、不予结算相关协议医(药)师的医保费用、调整相关参保人的医保结算方式等三项医保惩戒措施,将“黑名单”信息上传至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并通过信用宿迁网站定期予以公示。

2019年,我市被省医保局确定为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市,市医保局相继出台了《宿迁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创建工作方案》、《宿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年实施方案》等多个推进方案,《宿迁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也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短短一年多时间,医保信用管理从无到有,建立了包括医院、药店、医师、护士等多个信用主体在内的信息库,实现了全市220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及400多万监管人员信息采集全覆盖,通过开展信用主体信用承诺签名、失信等级认定、定期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等手段助推医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不仅如此,为增强信用主体诚信意识,市医保局定期开展诚信建设专题培训会,全面提升医保工作者对诚信体系建设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和医保工作更加融合,推动我市医保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为加大基金监管工作力度,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高效平稳运行,今年五月,市医保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医保基金监管“阳光行动”,通过自查自纠、重点调查 、飞行检查、明察暗访等措施,发现和纠正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各类违约违法行为,行政执法、协议管理和信用管理“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开始初步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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