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以远程连线的形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张某因驾车强行冲卡、拖行交警的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监控画面显示,今年9月,在长深高速洪泽出口,执勤交警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当检查到张某所驾驶的车辆时,张某自知无证驾驶,为躲避可能面临的处罚,竟枉顾民警的生命安全,突然猛踩油门,试图冲卡逃离。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秀凌说:“因为他在2018年的时候,就因为醉驾驾驶证已经被公安机关吊销了。可能是害怕被处罚,他当时就想逃跑,直接就把车子发动了。”
就这样,执勤民警的手臂挂在车窗框上,被张某拖行60余米。车辆被逼停后,张某又试图弃车逃逸,被赶来支援的民警飞扑在地,当场擒获。后经鉴定,被拖行民警伤情系轻微伤。法官认为,被告人张某因存在暴力袭警等情节,依法应予以从重处罚。法庭最终宣判,张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提醒,配合警方执法是每位公民的义务,对于公然使用暴力或以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耿炎 李明洋 淮安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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