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出台《卷烟零售经营信用管理办法》,严重失信人员将被列入征信“黑名单”。
近日,记者从市烟草专卖局了解到,泰州市出台《卷烟零售经营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已于日前施行。据悉,目前,除宿迁市外,泰州市是全省第二个制定卷烟零售经营信用管理办法的地级市。
“我们这次制定与信用管理挂钩的卷烟零售经营管理办法,是在全社会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倡导诚信经营的大背景下产生的,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部分。”市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说,制定该《办法》的目的,就是要逐步构建起让卷烟零售经营“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的新型监管机制。
该《办法》共七章、20条,包括信用管理内容、失信记扣分标准、失信惩戒、信用修复以及守信激励等。其中,失信记扣分部分主要针对违法行为情节给予了相应的扣分。记扣分为5个标准——
最“轻”的是:销售非法渠道购进的真品卷烟的,或违规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等新型烟草制品行为的,案值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一次记扣1分,案值每超过2万元增记扣1分;
最“重”的是:生产制造假冒伪劣卷烟制品的,或拒不执行烟草专卖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或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将被一次性扣掉10分。此外,还规定了几种实行双倍扣分的情形。
《办法》按记扣分值划分了信用等级,其中0~6分(含6分)为信用异常、6~10分为一般失信、10分以上(含10分)为严重失信。同时,根据失信程度分别列出了惩戒措施——
对一般失信主体,除采取罚没烟销售点资格、撤销由烟草部门授予的相关评级称号等措施外,还将被实施限制高消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联合惩戒。
对严重失信主体,在一般失信惩戒基础上给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到期不予延续,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惩戒方式。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如果被定为卷烟零售经营严重失信人员,列入征信‘黑名单’,未来就有可能办不了贷款,买不了车子房子,甚至影响到子女当兵、就业等等,后果还是很严重的。”该负责人说。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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