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青
(作者马青,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知名评论人;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11月13日,云南威信县新出台的犬只管理规定引发舆论关注。新规定完全禁止县城城区内遛狗,一旦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第三次联系公安机关予以捕杀。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引发舆论反响,威信县领导表示对舆情非常重视,多个部门正在研究,“政府部门出台文件,一定要有法律依据,规范管理,服务群众,不管初衷怎么样,都要回归到依法依规处理,我们会及时处理。”
从舆论争议到做出反省,只用了两天时间,这样的速度反映出当地对舆情的重视。但相比于态度,更值得称道的是威信县领导精准地击中了这场风波的要害——行政权力不能任性而为,一切治理手段都必须依法依规。
依法行政是社会治理的核心内容。判断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是基本原则。养狗属于个人生活方式,不管是在家还是出门,并不必然会影响他人,只有饲养违规犬只、放任犬只吠叫、出门不拴、狗屎不收,或是制造了其他事故,才会造成对他人权利的侵害。所以,正常养狗不应被干涉,需要治理的是违法行为。就像跳舞是正常爱好,但有些人完全不顾他人的安静权,制造了种种广场舞扰民的事端。对于管理者而言,可以要求跳舞的人把声音关小到多少分贝,可以规定合理的跳舞时间,但如果一刀切禁止跳舞,就是权力越界了。
权力越界的冲动,往往跟矛盾的集中性和管理的复杂性相关。人民大学新闻系近日以“狗患”为关键词,梳理了过去15年的相关报道以及舆论热度,报告显示,15年间跟狗患有关的新闻总体上呈波动上升的趋势,而到了2018年,报道数量突然呈现陡坡式上扬。报道数量和养狗数量是有因果关系的,2019年,全国城镇宠物犬只数量达到5503万只,城镇中“人狗比”达到15:1 。报告还分析发现,最主要的人狗矛盾是主人没牵绳、对犬只疏于管理造成的,以及流浪狗泛滥,社会管理缺失。
也就是说,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养狗人越多,不文明行为也相应越多。当矛盾在短时间内集中后,有些地方的治理能力跟不上趟儿,民众就越发不满,一旦出现相关事件,就会形成声讨。一些基层政府往往寄希望于使用短平快的手段,靠行政强制,快刀斩乱麻。这种心态,不独基层政府有,深受不文明行为骚扰的民众也同样有,甚至可能比管理部门更急切。所以,在威信县的这则新闻后面,多的是“支持政府、禁止遛狗”的呼声。也许,一部分人没有意识到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违法,远比狗患对社会的伤害要严重。也许即使意识到了,但相比于踩到狗屎的恶心、被乱跑的狗冲撞和咬伤的恐惧,远远高于对行政手段是否违法的警惕。
狗患的突然集中爆发,跟当初广场舞扰民事件的多发性是一样的。养狗和各种生活爱好,都是人的物质生活到达了一定程度之后,对精神世界的满足。过去人们养狗是当工作伙伴用的,现在更多的是用来做宠物,寄托情感。只是,一部分人的文明习惯没有养成,狗患就成了问题。换句话说,养狗人的素养与社会文明的平均水平应该是一致的,当街上还有人过街不看红绿灯,还有人随便吐痰时,大约也不必奇怪,有少数人对不拴狗绳理直气壮。
面对文明素养相关的治理难题,使用一刀切手段从来不可能立竿见影,反而会因为激化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弱化了对管理措施的有效探讨。各地并不缺乏养犬管理规定,有些地方甚至细化到了狗绳多少厘米之内,以及遛狗时间在几点到几点之间。只是,缺的是执行的必然性,和治理行动的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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