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6日,记者从宿迁市1+X线上新闻发布厅获悉,宿迁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了!调整后的新标准将从2020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具体是指哪几类群体?
新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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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市民关心的话题,相关人员作了详细解答。
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具体是指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病重残儿童等几类困难群体。
据悉,经过本次提标,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14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5307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8700元、740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9061元。机构养育孤儿标准、分散供养孤儿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1880元、122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020元、1310元。低保、特困人员、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100%发放基本生活补贴。重病重残儿童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的50%发放基本生活费。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