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今天(11月1日)是南京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第一天,南京各区城管执法人员上路进行检查、督查。

早上7点,秦淮区洪武路综合执法局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全员上岗,巡查垃圾分类工作。当巡查至棉鞋营南无名巷巷口某小吃店时,发现餐馆老板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执法人员当场教育当事人,要求分类投放。

等到执法人员再次回头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整改,执法人员依据11月1日新实施的《南京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当场被处罚 30 元。
秦淮区洪武路综合执法局城管中队指导员陈向峰介绍,之前城管执法人员和社区已经多次沿街宣传过垃圾分类,但是真正实施后,还是有人没有进行垃圾分类。小吃店老板也意识到了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当场缴纳了罚款。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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