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州(太仓)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成功入选,成为省内唯一。
苏州(太仓)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占地面积约13.36平方公里,规划建设港口物流区、供应链物流区、保税物流区、分销配送区、多式联运区等五大功能区。作为全国重要的交通运输枢纽、现代物流中心和供应链核心节点,重点实现中转联运、集散分拨、保税监管、贸易分销、智慧物流服务、绿色物流和应急保障功能,力争打造成为立足长三角、服务长江经济带、辐射“一带一路”,全国知名、世界有影响的综合航运与物流枢纽。
下一步,苏州太仓市将以成功入选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为契机,大力发展海铁联运、江海联运,畅通国家物流大通道,增强供应链整体竞争力,不断提升区域物流集聚与辐射能力,为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作体系,促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