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震惊的虐童案,愤怒之后该做什么?|荔枝时评

2020年10月29日 13:01:48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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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守一

  (作者守一,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评论员;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这是一起令人震惊的虐童案例,看过报道的人都愤懑难平,无法理解为何人性会阴暗恶毒到如此程度。

  铁钳拔牙、针刺大腿、火烧嘴唇、滚水浇头、掰断胳膊……2020年2月至5月,三个月时间里,辽宁抚顺年仅6岁的女童小雨(化名)遭遇生母和生母男友残忍虐待。看着新闻报道中劫后余生的小雨,让人无比心疼与心酸。

(图片来源:辽沈晚报)

  一个原本活泼懂事的小姑娘遭到这样的摧残,法律必然会给予行凶者严惩。可是,对孩子来说,这一切所造成的生理和心理伤害,又该如何弥补?我们在谴责罪行、呼吁严惩的同时,也要冷静下来思考,这样的惨剧是怎么发生的?为何没能及时避免?

  在父母协议离婚之后,小雨最初是跟父亲一起生活,今年元旦才被送到母亲家里,没想到,噩梦就此开始。从现有信息来看,行凶施暴的主要是母亲的男友陈某,可是小雨母亲非但没有当场阻止、及时送医,反而参与殴打才6岁的亲生女儿。他们的行凶动机,只能有待司法机关的调查。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有些人性的阴暗恶毒超乎想象,难以解释,这些人不太可能良心发现。为预防和避免悲剧,我们寄望于善良的人和完善的制度,能为保护儿童发挥更多作用。

  不难看出,孩子的生父对于孩子更有感情,现在对把孩子交给前妻后悔不已。可是,如果在把孩子交给前妻之后的几个月内,父亲多去探望几次,和孩子聊聊天,是不是可以及时发现问题,从而能更早解救孩子、减少伤害?当然,这不是责怪父亲,而是汲取深刻教训,给更多人以警醒。现实中,不少残忍的家暴都发生在离婚家庭。因此,无论是夫妻协议还是法院判决,如果真的在意孩子,一定要重视离婚之后对孩子的探视权,多了解孩子的生活状况,多关心孩子的成长。婚姻的破裂有各种因素,离婚也并不可怕,可是,绝不应该让孩子成为婚姻的牺牲品。

  另外,今年五月,最高检和教育部、公安部等多部门联合推出《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这是舆论呼吁很久的强制报告制度,国家公职人员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教育、医疗、儿童福利机构等工作人员,如果发现有虐待孩子等情形,必须主动报告,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据报道,小雨所在幼儿园的老师,其实之前发现过小雨一些言行异常,可是没有想到背后有这样的残酷剧情。如果老师们更敏感、更主动介入,或许,小雨能早点逃离“黑暗森林”。过去,因为观念、经验等限制,在具体案例中不能对老师过多苛求,但强制报告制度明确了“必须”的范围,作为接触孩子最多的角色之一,老师们就应该承担起保护孩子的责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敏感捕捉异常线索,遇到“疑似”问题主动介入、报告,宁可发生误会,也不能因一时粗疏而放任不管,酿成发生在小雨身上的悲剧。

  文明社会中,也会有一些“恶魔”无缘无故地害人,因此,社会各方应该织牢更周密的防护网。不管是公职人员、老师、医生,还是邻居、路人,看到疑似虐待,请主动报警。让执行强制报告制度成为惯例,成为民风民俗,这是值得努力的方向。如果更多人有保护孩子、爱“管闲事”的意识,才能让“小雨”们远离悲剧,拥有健康快乐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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