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7天无理由退货”在镇江市已延伸至线下实体店,并有1076家线下实体店率先发出承诺。
“线下无理由退货机制的实行,虽然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退货的概率,但对消费者来说,有了愉快的购物体验,无疑增长了他们的消费信心。”瑞祥全球购超市有限公司负责人马腾表示。“无理由退货”也因此成为镇江市1000多个实体商家的共识,并率先承诺“7天无理由退货”,希望通过周到的售后服务,在更迭快速的消费时代里留住顾客。
无理由退货是否意味着什么商品都能退?线上无理由退货是《消法》确立的“规定动作”,但按照《江苏省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的规定,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是商家自愿作出的承诺,哪些能退、哪些不能退,属于商家的“自选动作”。同时,经营者如发现消费者购买商品非出于生活需要,或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或存在恶意情形的,经营者也有权拒绝退货。
“消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是产业转型升级的最终动力。在商贸流通领域推行‘7天无理由退货’,是企业落实‘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主体责任的应有担当,也是优化市场流通环境的重要内容。”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处处长、市消协秘书长锁勇介绍,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对商家是一种监督,对消费者是一种保障,也是为市场赢得诚信度和美誉度的重要举措。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消费在线下进行“7天无理由退货”时,应当在经营者承诺的期限内,并且商品不能影响二次销售,同时需将商品本身、配件、赠品、保修卡、说明书、发票、外包装等一同退回,“消费者提出无理由退货的有效期限,属配送类商品的,自消费者实际签收商品次日起计算;属自提类商品的,自经营者开具购物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当日起计算。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来源:金山网 编辑/张闻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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