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岁的淮安老人赵某(化姓)与老伴共育有四子、三女,子女都已成年、成家。年纪大了之后,赵某患上了多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料。2018年,老伴因病去世,赵某便前往某福利中心居住生活至今。去年,赵某因感到年龄偏大且身体不适,无法适应养老院生活,便与七名子女协商养老事宜,希望由子女轮流照顾他。令他没想到的是,这样看似天经地义的要求竟然没能和子女们达成一致。气愤不已的赵某以未尽赡养义务为由,将七个子女全部告到了法院,请求判令子女们每月给付赡养费700元,并经常看望、关心自己。日前,法院根据本案原、被告之间目前的情感、态度以及各被告家庭的实际情况审理认为,原告暂时仍生活在养老机构较为适宜,并酌定七被告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400元。对于原告以后的医疗费用,扣除医保后由七被告各承担七分之一,七被告每人每月至少看望原告一次。
在今天(23日)下午举行的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未成年人与家事审判庭庭长沙瑞新介绍介绍了近期审结的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典型案例,“2015年以来,淮安全市法院共受理赡养类纠纷案件1135件,审结1122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教育引导,尽量做好老年人子女的思想工作,促使子女形成自觉赡养老年人的法律意识,注重满足老年人精神需求,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如何在刑事审判中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淮安法院系统注重将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与保护老年人权益有机结合起来,针对以老年人为目标实施的严重暴力型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对老年人犯罪的,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以及老年人犯罪特点、身体状况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注重教育和挽救。”沙瑞新告诉记者。

此外,为了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推进权益保护精细化,淮安全市法院还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在诉讼服务大厅开通无障碍通道,准备老花镜、放大镜等设施,老年人可享受到立案登记、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一站式司法服务。与之相匹配的还有快立案、快送达、快调解、快审理、快执行的“五快”工作模式,满足老年人的诉讼需求。“对无固定经济来源和无力支付案件诉讼费的老年人,根据不同情况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针对老年人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特殊情况,为了方便老年人诉讼,到老年人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将司法宣传和司法服务送到老年人身边,切实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沙瑞新说。
据了解,在审理涉老案件过程中,淮安全市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注重从纠纷背后的原因着手,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实现从“案结事了”到“事了人和”的转变,全市法院涉老民事案件调撤率为62.3%,淮安市中院未成年人和家事审判庭审理的涉及老年人二审民事案件调撤率高达43.5%。
(来源:江苏广电淮安中心站/朱延庆 索浩阳 通讯员/陈俊声、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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