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省委书记娄勤俭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落地落实,不断开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政隆主持会议,省政协主席黄莉新,省委副书记任振鹤出席。
娄勤俭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到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全省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诚挚慰问。他说,民族工作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新的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做好民族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强大动力,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娄勤俭在讲话中回顾了江苏民族工作的历史和现状。他说,江苏是少数民族散居地区,55个少数民族齐全,在浩荡的历史长河中,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民胼手胝足、披荆斩棘,共同开发建设了江苏锦绣大地。大江南北、淮河两岸、运河沿线,都有各族群众交流交融、守望相助的历史佳话。可以说,一部江苏发展史,就是各族群众筚路蓝缕的奋进史,就是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融史,就是“浓缩版”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史。栉风沐雨,沧海桑田。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团结奋斗下,江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同全国一样,发生了历史性巨变、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省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省各族群众肩并肩、心连心,既守护好自己的家园,又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大局,共同谱写了战疫情、促发展的时代壮歌,“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已成为新时代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动写照。江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动实践,有力印证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完全正确的。
娄勤俭指出,现在江苏发展已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必须持续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确保中央民族工作大政方针在江苏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一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大团结”的重要论断,更加自觉地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应对内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要求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持续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二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重要论断,更大力度推动全省各族群众一道实现高水平小康、迈向现代化。城市民族工作要顺应大流动、大融居的新特点新趋势,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聚居地发展工作要在打好高水平小康收官战基础上,按照“美丽江苏”建设的部署要求,高起点谋划推进民族乡村振兴。三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的重要论断,更富成效建设全省各族群众共有精神家园。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内容上要把抗疫斗争伟大实践作为鲜活素材、生动教材,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主体上要突出在校学生、突出青少年,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在载体上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以实实在在的工作筑牢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四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的重要论断,更多释放对口支援的综合效应。按照“推动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定位,认真贯彻新部署新要求,真情帮扶、科学援建,坚决完成中央交给的任务,把对口支援与合作发展提升到新高度。五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的重要论断,更好推动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始终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事务,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娄勤俭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宣传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引导社会各界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维护者、促进者,为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而共同奋斗。
吴政隆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牢牢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九个坚持”和“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牢牢把握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加快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扎实做好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工作,精心编制“十四五”规划,扎好民族团结同心结,画好民族繁荣同心圆,走好民族复兴同心路,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汇聚起拼搏奋斗的磅礴力量。
会上,宣读了《省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并向我省全国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代表颁奖。受表彰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在会上发言。
会前,娄勤俭、吴政隆等领导同志会见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并同大家合影留念。
在宁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出席大会。受表彰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及各设区市有关负责同志,少数民族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民族乡镇代表,在宁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民族内高班学生代表等参加大会。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周明 高彦 刘堃 尹美又 编辑/张萌)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