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泰州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并将于10月18日起施行。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传染病防治有关的新兴行业、产业、产品不断涌现。结合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泰州市加强地方立法,出台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这也是全省首部传染病防治卫生管理政府规章。
《办法》共八章31条,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校外培训机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消毒服务单位、法律责任等内容。这是全国首次将医疗行业、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消毒机构等传染病防治重点行业,以及部门的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统一纳入一部政府规章。此《办法》出台改变了以往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分散零乱的局面。同时,也是全国首部将校外培训机构、公用纺织品清洗等传染病防治监管空白的新兴行业,纳入传染病防治卫生管理的政府规章。
《办法》力求把相关行业的传染病防控卫生规范要求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并把与群众日常生活和身心健康等相关的关键环节,引入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要求,所以兼具技术规范作用。
(来源:我的泰州 编辑/徐金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