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以后这种载人电动三轮车,最多只能带一人!”
“以后,我们一定遵守规定,安全出行!”
“这种货运电动三轮车,原来只能一个人骑啊!”
…………
10月1日以来,宿迁市公安交警部门连续查处了多起电动三四轮车违规载人违法行为,多名驾乘人员被约谈,签订了承诺书,并保证下次不再违反相关规定。
节假日期间,宿迁市全域范围内探亲流、旅游流交织,交通出行集中,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加大。宿迁市公安交警部门全警动员、全警参与,以最严措施、最硬手腕、尽最大力度,严查超员超载、违法载人、超速等具有假期性特点的交通违法行为,全面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这种车辆最多载1人
10月3日下午,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龙河中队民警约谈驾驶员吕某某,其在宿城区龙河镇蔡圩段驾驶电动三轮车时存在“一车多人”违法行为,接受了相关处罚和教育,并签订承诺书。吕某某表示,他认识到了违规载人的严重性,接受处罚并保证下次不再违反规定。
无独有偶,10月4日上午10时许,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查获了多起“一车多人”违法行为。高某驾驶的“宿豫072151”非标载人电动三轮车,出现了车内乘坐3人的违法行为,民警按照规定予以扣留车辆,及时消除动态交通安全隐患。

这种车辆不能载人
“节假日期间,车流量非常大,电动三四轮车违规载人,特别是‘一车多人’的行为,有很大的风险,我们是逢车必查,全力消除动态交通安全隐患,保障道路安全。”10月5日上午,正在路口执勤的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侍岭中队民警张辉说。
“今年以来,我市集中开展非标载人电动三轮车‘五禁’专项整治行动:全面禁止载人电动三四轮车‘一车多人’(包括驾驶人在内不超过2人)、全面禁止电动三四轮车从事非法营运等‘五禁’行动。货运电动三轮车,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活动和短途运输,这类车辆在设计生产上只考虑车辆的动力性、通过性和维修方便性,缺少对乘坐人的安全保护措施,不适合载人。”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综合科民警周伟说,驾驶此类车辆的多为中老年人,大部分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随意拐弯、不减速让行、随意闯红灯等,导致的交通事故也频繁发生,如果违法载多人,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违规载人的电动三轮车
行动期间,宿迁市公安交警部门采取“白+黑”“定+巡”“动+静”相结合的严查方式,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确保路面管控无死角。在整治区域上,把县乡道路、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交通安全隐患路段作为整治的重点,确保城乡全覆盖,城市和农村一律严查,最大限度的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全面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在此,宿迁市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乘人员,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安全出行的文明宿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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