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救基金",就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一直以来,"路救基金"都面临着"垫付容易追偿难"的局面。近年来,扬中检察院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大胆探索,开创公益追偿新模式,并取得积极成效,累计挽回国有资产达千万元。
据了解,江苏省自2011年2月起,在全国率先运作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成立"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道路救助基金服务中心"负责基金的具体运行,然而,"垫付容易追偿难"。 据不完全统计,自"路救基金"设立以来的两三年内,我省垫付的路救基金近4亿元,但成功追偿的不足一成,而仅扬中受理网点设立以来,就为近400起交通事故受害人垫付600多万元。
扬中检察院第五监察部检察官助理 周玲
我们经过调研发现这个路救基金这个性质上属于国有资产,如果这个追偿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那就意味着国有资产不断流失,那么保护国有资产也是我们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之一,于是我们就在没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结合我们的司法改革和检察工作改革,就开始完善我们路救基金的诉讼机制,那要致力于打造我们的扬中模式,首先我们就与法院进行沟通,探索通过检察机关支持紫金保险公司起诉的方式进行追偿。
很快,扬中检察院以公益追偿新模式,打响了解决路救基金流失困境第一枪,2012年12月2号,扬中检察院通过支持紫金财险提起诉讼的形式,向王某等4人提出清偿垫付的路救基金共计15万元的请求。经过法院调解,该4名被告先后与紫金财险达成和解协议,并及时清偿了路救基金垫付款。该案开创了全省成功解决"路救基金追偿难题"的先河。
扬中道路救助基金服务受理点负责人 戴云燕
目前扬中检察院为我们支持起诉了150多起案件,使流失的基金得到了有效的追回。
为持续突破"追偿难"问题,获得更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在扬中检察院的建议下,2015年1月16号,扬中市政府成立扬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扬中市委、市政府、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在内的16家单位组成,使扬中市路救基金追偿工作有了组织机构和制度保障。
扬中市检察院第五监察部检察官助理 周玲
自从我们院探索这个追偿机制以来,成功追到了600多件,累计挽回了国有资产是1200多万元,而且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12年到16年的基金追偿案件的清理工作,那么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对17年以来的追偿案件进行清理,以彻底扫除我们路救案件当中的"积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