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记者从省洪泽湖渔管办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有效保护湖泊水生生物资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江苏省决定于2020年10月10日收回洪泽湖省管水域渔业生产者捕捞权,撤回捕捞许可,相关证书予以注销,在洪泽湖省管水域作业的渔业生产者应当于10月10日起全部停止捕捞作业,禁止销售洪泽湖非法捕捞渔获物。

据了解,禁捕退捕范围为洪泽湖省管水域,其中包括成子湖、圣山湖及与洪泽湖相连的湖荡、湖湾、湿地,入湖河道以河口两岸连线向湖外延伸1公里处为界。其中,淮河以淮河大桥、溧河洼以朱台子、徐洪河以顾勒大桥、怀洪新河以双沟大桥、中扬水域以老挡浪堤为界,二河、三河分别以二河闸和三河闸为界。

省洪泽湖渔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洪泽湖省管水域捕捞许可撤回后,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将强化区域联动、部门协作,联合淮安、宿迁两市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全面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摸排非法捕捞线索,迅速发起打击涉渔违法犯罪活动的凌厉攻势,确保洪泽湖省管水域禁捕退捕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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