剐蹭已“私了”赔偿 司机差点背上肇事逃逸罪名 民警:系诈骗案

2020年09月24日 16:53:08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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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情况下,遇到车辆交通事故,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先报警备案,再走保险理赔程序。可一些车主为了省事,一些小的碰擦事故往往选择私了,可私了也得当心被骗。近日,南京市民佘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骗子,还差点背上了肇事逃逸的罪名。他是怎么被骗的呢?

  9月11日,市民佘先生接到南京交警二大队民警的约谈电话,原因是他被人投诉肇事逃逸。原来,9月5日,他驾驶着自己的灰色轿车途径建康路与文思巷交叉口时,与一辆白色小车发生剐蹭,且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就离开了事故现场。令佘先生纳闷的是,他记得当时已经与一位自称白色小车的车主做了私了,也就认为事故已经处理结束。

  交警约谈时,佘先生和白色小车的车主李先生,同时到场。俩人一见面,佘先生傻眼了。他说,李先生并不是当时和他私了的那个人。

  南京交警二大队内勤中队副中队长陈子骞介绍,后来调取监控发现,在事故发生很短的时间内有一位身着黑衣的男子来到现场,和肇事驾驶员佘某进行谈判。他表示自己就是受损白车车主,希望佘某现场对他进行经济的补偿。

  原来,黑衣男子看见事故便立即上前冒充受害车主与佘先生交涉,当时,佘先生赶着办事,就给了黑衣男子几百元作为补偿。黑衣男子拿了钱后,很快离开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最终,警方认定,佘先生并没有肇事后逃离现场的主观恶意,同时也愿意协商赔偿,所以不构成肇事逃逸。

  佘先生和李先生也达成协议,通过保险维修车辆。目前,警方仍在调查黑衣男子的身份。

  警方提醒,大家在驾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应该首选拨打报警电话备案。一定要核实确认对方是车主本人后,再进一步协商处理。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元国璋 徐明 编辑/胡超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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