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房东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2020年09月24日 13:29:22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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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地处城郊结合部,是全国闻名遐迩的抛丸机之乡,全镇大小企业400余家,针对辖区单位陆续复工,外来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出租房屋容易成为返乡人员和不法分子藏身之地的情况,6月份以来,西团派出所强势出击,铁腕整治,组织社区民警深入辖区出租房屋进行拉网式摸排,依法查获40余起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出租房屋。

  据介绍,西团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辖区开展出租屋、流动人口登记排查走访过程中,截至目前成功查获43起出租房屋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案件。经调查,案件中房东朱某付、陈某芳等43人未对其出租房的承租人进行身份信息登记,民警根据《中华人员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朱某付、陈某芳等43人处以相应的治安处罚,并进行了流动人口管理知识的宣传,要求落实出租房屋登记备案责任。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的基本信息是每一个出租人都必须履行的义务,切勿因小利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员居住或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严厉惩处。

  (来源:通讯员/徐海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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