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公示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援企稳岗,扩就业保民生工作,根据《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淮人社发〔2020〕78号)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对申领以工代训补贴的市直企业进行审核。
经审核,江苏省金象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409名职工(第一批)符合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拟补贴资金总额4866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9月24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领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来访的形式向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83331609、83331610
淮安市市直企业
以工代训补贴汇总表(第一批)

淮安市市直企业
以工代训补贴公示表(第一批)














“以工代训”补贴申领指南
为有效应对疫情对企业的影响,让利好政策尽快落实,惠及更多企业和职工,淮安市出台企业稳岗扩岗“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含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每人每月3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补贴。此项政策实施时间为2019年至2021年,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采取补申报方式一次性申领2019年以工代训补贴。
(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坚持生产并对新入职或转岗一线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给予每人每月400元、最长不超过2个月的一次性补贴。此项政策实施时间为2020年。
(三)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含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补贴。此项政策实施时间为2020年。
(四)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待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并继续为职工发放工资(或生活费)的,按照参加以工代训的待岗职工人数给予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补贴。此项政策实施时间为2020年。
(五)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三)(四)项政策范围扩大到各类企业。此项政策实施时间为2020年。
二、申请办法
符合条件的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淮安市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
(二)《淮安市以工代训补贴花名册》;
(三)职工类别相关证明;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需提供申领补贴期间的工资发放凭证;
(五)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需提供相关资质和生产记录等证明材料;
(六)新吸纳劳动者就业的企业需提供申领补贴期间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七)申请停工停业(包括全部停工停业和部分停工停业)期间补贴的企业,需提供停工停业情况承诺书或相关停工停业证明、工资(或生活费)发放凭证;
(八)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材料经审核公示过后,人社部门向申报企业拨付“以工代训”补贴。
三、注意事项
(一)新吸纳劳动者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0年1月1日以后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和劳务派遣等方式吸纳的劳动者;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2018年6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学生,以毕业证书签章时间为准。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中第(一)、(二)项与(三)、(四)、(五)项政策之间相重合部分,2020年内按照(三)、(四)、(五)项政策执行,符合补贴政策之中多项政策条件的同一企业、同一职工只可享受一项补贴。同一企业同一职工以工代训补贴与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三)详情请登录淮安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huaian.gov.cn/)
《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淮人社发〔2020〕78号)》。
四、以工代训补贴受理机构信息汇总表

(来源:淮海晚报)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