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疫情期间,一筐筐印有“淮安裕淮菇业有限公司”字样的蘑菇,从江苏省涟水县红窑镇整车发往武汉,无偿提供给当地老百姓。

涟水法院院长段庆丽(右)带队回访裕淮菇业公司,提供法律指导。
每月15日,120名在这家公司上班的当地村民会领到一份人均不低于3500元钱的工资,这对于苏北地区的农民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近日,记者在红窑镇政府及淮安裕淮菇业有限公司采访时了解到,这个惠民利民项目,一年前居然差点因为一起纠纷与当地村民“擦肩而过”。
一张图纸 令扶贫项目进退维谷
2017年,江苏裕灌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吸引下,决定到红窑镇开办名为淮安裕淮菇业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主要开展双孢菇种植、加工、销售等项目。地方政府看中项目能够为农民解决就业问题,遂将此项目作为重点扶贫项目,在资金扶持上也给予很大倾斜。
红窑镇政府与淮安裕淮菇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后,当年3月,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得某建设公司为裕淮菇业建造生产经营的厂房等硬件设施。随后,工程便紧锣密鼓地开始了。
然而,在厂房完工准备交付时,却遇到了问题。2019年1月,厂房各项硬件设施基本建设完成,裕淮菇业公司工作人员在勘查现场时发现,遇到降雨天气,厂房会出现渗水问题。“对于一家以菌菇生产为主的企业来说,温度、湿度都对生产起决定性因素,菌菇或菌棒一旦沾水会很快腐化变质,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这个厂房根本不能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裕淮菇业负责人黄健光表示。
上游承建单位要交付,下游却以设施质量问题为由拒绝进驻,镇政府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期间,镇政府做了大量的调查、调解等工作,双方还是没有达成一致。承建方见迟迟不能交付,便将镇政府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建设费用。
因此案件涉及民生问题,涟水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指派业务骨干负责案件的审理工作,院长亲自督办,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商讨解决方案。
在调查过程中,裕淮菇业有限公司表示承建项目没有严格按照其提供的图纸进行建造,而承建方则表示在施工工艺上完全按照图纸进行建造,裕淮菇业提供的图纸是从荷兰某专业机构“照搬”过来的,但是由于国内外环境条件不同,“照搬”图纸容易产生厂房渗水等问题,无法避免。
多元化解 充分运用矛盾调解智慧
涟水法院通过分析认为,无论该案判决结果如何,委托鉴定机构对硬件设施进行司法鉴定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而如此大规模的工作量消耗的时间,再加上前期司法鉴定消耗时间,以及从开庭到正式判决的时间,保守估计不低于6个月。
时间就是成本,对于裕淮菇业而言,这场“持久战”会给他们带来不小损失,对于镇政府来说,也不愿意错过这个扶贫项目。
鉴于此,涟水法院相关负责人联系红窑镇党委、政府沟通情况,现场勘察实际情况,并与主要负责人召开协商会。会议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将当地农民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加大调解力度、争取让各方都满意。
随后,法官和镇政府项目负责人前后19次组织承建单位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做思想工作,通过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原被告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2019年7月29日,经原被告双方同意,涟水法院正式下达民事调解书,双方一致同意自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解除此前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签订之日,原告承包的工程交付被告,该工程原告施工完成的部分视为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确认原告完成的工程总价为1612万元,已付1140万元,尚欠工程款472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30天内支付392万元,余款80万元作为质保金于2021年7月28日质保期满后10天内付清,原告施工完成的工程保修责任仍按施工合同约定执行。与此同时,将厂房渗水等问题由淮安裕淮菇业有限公司解决,相关费用由镇政府承担。
至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2019年10月,淮安裕淮菇业有限公司正式投入运营,公司现有员工150人,其中当地村民120人,年产量可达8000吨,产值8000余万元,为所在村年增收168万元。
定期回访 为乡村企业把脉“疑难杂症”
“其实在诉讼之初,我们本已做了最坏打算,甚至考虑过撤资另觅新址发展。”黄健光说,“幸亏跨过去了,感谢法院和政府给予的帮助。实际上,法院完全可以就案件直接判决,申请第三方鉴定,走正常流程,这样会减轻很多工作人员的负担,但他们从民生角度出发,通过多次耐心沟通,花费了大量心力,甚至可能‘吃力不讨好’。”
“对于这样的民生项目,我们义无反顾。”涟水法院院长段庆丽说。近日,她带队到淮安裕淮菇业有限公司回访,希望能及时为企业“把脉”,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遇到法律相关的“疑难杂症”。
“企业并未因厂房建设问题耽误太长时间,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目前一切运行处于正常状态,员工的收入水平也有了一定提升。尤其对于当地农民来说,工作来之不易,他们态度都非常积极,也为企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我相信我们会走得更远。”黄健光对企业未来发展信心满满。
回访中,法院一行认真听取了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情况,也为企业送来了由涟水法院编印的安全生产警示案例“口袋书”,以图片、漫画、文字等形式再现了案件发生经过,剖析案件发生原因,叮嘱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注重提升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定期回访制度,不仅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法律建议,对于农民工人身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乡村企业再也不是孤军奋战,还能进一步将法治观念融入管理之中,不断加强法律文化建设,保证企业自身良性发展的同时,为当地农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定期回访不仅加强了法院与乡村企业的沟通交流,更是为乡村企业、法院与当地农民工搭建了一个互通有无的平台,为促进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一家亲’的亲密关系营造良好氛围。”段庆丽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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