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每年冬季,不少市民都喜欢喝碗羊肉汤滋补御寒。江阴一家羊肉店老板为了吸引顾客,竟然在羊肉汤里添加罂粟调味,最终将自己送上了被告席。
今天(9月11日),记者从无锡警方获悉,日前,无锡江阴法院判处了首例由公诉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食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

去年12月,江阴市公安局华西派出所接到举报称,经营羊肉店的店主龚某在羊肉汤里加了特殊的“调料”。民警经依法提取检测后,发现汤料包吗啡类呈阳性。江阴市人民法院刑事庭法官方燕燕介绍:“据被告人讲这罂粟果是他所谓的亲家母,在路边捡了,然后提供给他的,亲家母知道他经营羊肉店,跟他讲,这个罂粟放进去以后,可以提鲜,可以防止客人拉肚子。”
江阴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龚某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加工生产食品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同时这种行为还损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除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江阴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龚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四千元;支付赔偿款人民币12万元,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相关商家要引以为戒,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坚持诚信守法经营,消费者就餐时也要选择正规的餐饮单位,保障饮食安全。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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