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距离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两起案件疑凶曾春亮落网已过25天。受害者康家家属及其代理律师侯士朝来到丰城市公安局信访办,808案件专案组组员就7月22日到8月8日乐安县公安局是否渎职的问题进行答复。
专案组回复称,调查结果为乐安县公安局没有渎职,只是在程序上有瑕疵。
受害家属:
对乐安警方办案过程提出三大疑问
受害者家属康乐莹披露乐安县公安局办案过程。7月22日,康家报警后,转警给山砀镇派出所去警,警方去到厚坊村摸排,并告知群众提供线索。23日,警方受理该案。24日,经审批,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出具受理回执。
7月29日至8月5日,曾春亮未在暂住地出现过,且手机于22日起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其间,警方发现曾春亮有另一手机,经核实是当地村干部为了完成注册健康码任务,而以曾春亮名义注册的。
9月9日,康乐莹及其家属来到丰城市公安局信访办,就乐安公安局渎职的点提出三个问题:一是7月22日的报警是否立案;二是7月23日发现的作案工具,是曾春亮7月22日藏匿的,如果警方立案并且在勘测现场发现作案房间的床底下有作案工具,那么定性会发生更改为入室抢劫,量刑是否会不同;三是警方为什么没有实施网上追捕。
代理律师:
建议有关部门公开调查过程与结论
通报后,康乐莹及其哥哥康国帅对渎职调查情况和结论表达了不满,“康家不接受这个结论,也没有办法接受这个结论,对康家而言,报警竟然是导致失去家人的重要原因。”
侯士朝律师对封面记者介绍,办案组和调查组向家属通报了案情和渎职调查情况,并对康家现场提出的问题做出了解释,时间大概持续两个小时。
在现场,侯士朝律师提出两个问题,一是7月22日后警方是否通缉疑犯,二是有没有对乐安公安的工作记录进行核实。
对于调查结果,侯士朝律师提出,“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将案情和渎职调查过程和结论公开通报。”
不存在渎职 程序上有瑕疵
继7月22日曾春亮入室行窃被撞见,8月8日再次入室行凶。案发后,乐安县公安局发出“悬赏通告”称,嫌疑人曾春亮在山砀村周边逃窜,警方对直接抓获或为抓捕提供直接线索者奖励人民币5万元。
8月13日厚坊村再发命案后,乐安县公安局再发“悬赏通告”,通告称,现查明曾春亮在乐安县厚坊村附近逃窜,同时悬赏金额提高到30万元。
曾春亮落网后,8月18日上午,乐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称,对于案件中警方是否渎职等问题,抚州市纪委监委、抚州市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3家单位已于两天内相继派员进驻乐安调查。
9月9日,据受害者家属反馈,江西省公安厅成立的专案组回复他们称,调查结果为乐安县公安局办案过程中没有渎职,只是在程序上有瑕疵。瑕疵纰漏包括:没给立案回执立案通知书;没有最大的保证报案人的知情权。
9月9日晚8点左右,封面新闻记者就渎职调查一事采访负责调查该案的丰城市刑警队大队长杜警官,其短信回复,“正在开会,稍后联系。”随后,他电话接通,但拒绝接受采访。(记者 廖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