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江浙沪皖车船运输“一证”通行长三角

2020年09月07日 14:58:08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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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交通运输及政务服务主管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互认事宜的通知》,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等6种证照纳入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首批互认的电子证照,9月起,江浙沪皖的车船运输开启了“一证”通行长三角时代。

  首批纳入长三角互认范围的6本电子证照:

  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货运)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客、货运)

  3、道路运输证(道路客、货运)

  4、内河普通货物运输国内水路经营许可证

  5、船舶营业运输证

  6、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晓风 赵凌翔 编辑/胡超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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