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早晨7点30分左右,在宿迁市区发展大道与项王路交叉路口,一位20多岁的小伙子陈先生被拦下了。让民警想不到的是,在宿迁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新规”实施第二天,陈先生已经连续两次被罚款,成为全市二次未戴头盔被罚50元第一人。

民警沙萌在路口输入陈先生信息
“当时,我发现他没有戴头盔,就问了他的身份信息,输入警务通平台查询,系统提示,他在同一个地点因同样的违法行为已经被处罚过一次。”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沙萌说,当时他就问了陈先生,对方也承认了已经是第二次未戴头盔被查了。
据沙萌介绍,陈先生称9月1日已经购买了头盔,但是9月2日早晨上班时,走得急忘记拿头盔了。对此,民警沙萌叮嘱陈先生以后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再上路。
“新规”实施第二天,记者在市区街头看到,很多驾乘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已经佩戴头盔。在多个路口现场执勤的民警介绍,市民安全头盔佩戴率非常高,希望大家一直保持这个好习惯。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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