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4年前,盐城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在对数据信息研判时,发现有一辆车在沈海高速上行驶过程中,悬挂的号牌不一样,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经过连续4年不断沟通和规劝,该车驾驶人孙某于9月1日下午来到高速二大队,接受了属于她的处罚。

2016年5月17日,高速二大队民警在对沈海高速公路监控信息研判时,发现一辆悬挂浙D-13T9#号牌的轿车与一辆悬挂浙D-1399#号牌的轿车是同一辆车,该车驾驶员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

通过对车辆信息的进一步研判,警方查明该车驾驶人为孙某,多次电话与其取得联系,通知她尽快到高速二大队来接受处理,但孙某却以种种理由为推托,拒绝接受处罚。
经过民警连续4年不断联系、沟通和规劝,自知无法逃避处罚的孙某来到高速二大队。经询问,孙某对4年前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孙某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这一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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