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批准第三批城市永久性保护绿地的议案》。会议认为,市政府提请批准的十一处绿地,符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城市永久性绿地保护的决议》要求,决定批准祥泰公园、智堡公园、南山寺、乔园、吴同甲游园、中草药植物园、医学之路主题园、高港生态公园、刁东路河滨公园、罗塘公园、润景花园西侧滨河游园等十一处绿化地块为第三批城市永久性保护绿地。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第三批城市永久性保护绿地名单,设立保护标示牌,明确责任主体和保护要求,落实管护责任,接受社会监督。永久性保护绿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因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益项目建设,确需调整的,必须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方可调整。
一起来看看吧!
祥泰公园

智堡公园

南山寺

乔园

吴同甲游园

中草药植物园

医学之路主题园

高港生态公园

刁东路河滨公园

罗塘公园

润景花园西侧滨河游园

名词解释

城市永久性保护绿地
泰州城市永久性保护绿地选址范围确定为泰州市区规划范围以内;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并符合相关城市绿化规划和设计规范要求;拥有一定规模并具备良好生态及景观效益,优先选择建成的公园绿地、城市风景名胜区等;结构均匀,布局合理,植物配置科学,景观层次丰富,充分满足市民和游客游憩活动的需要。
永久性保护绿地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变更。若因事关全局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益项目建设,确需调整永久性保护绿地的,应由市政府在征求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后提出调整议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方可调整。
泰州市第一批城市永久性保护绿地:
泰州天德湖公园、泰州人民公园、泰州泰山公园、泰州凤城河风景区、泰州梅兰芳纪念馆(公园)、泰州革命烈士纪念馆(陵园)、高港银杏广场、高港太阳广场、姜堰人民公园、姜堰老通扬运河风光带。
泰州市第二批城市永久性保护绿地:
泰州人民广场、泰州文昌游园、泰州海曙园、泰州康桥园、泰州迎春游园、高港港城公园、高港口岸雕花楼景区、姜堰万竹园、姜堰体育公园。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