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荔枝网评:现代财政制度让“钱袋子”管理更加科学精细

2020年08月26日 09:31:08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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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罗建华

  国务院日前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101日起施行。

  预算管理必须科学化、法治化。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是我国预算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立法成果,为加快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了法治保障。

  为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驾护航。新修订的《条例》严格遵循并贯彻落实修改后的预算法要求,与近年来推行的各项财政改革相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构建了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健全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强化了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和约束,符合当前“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有利于全力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比如,根据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预算管理的需要,《条例》修改完善了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各单位在预算执行中的主要职责规定,进一步厘清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职责分工,强化各部门、各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主体地位;充实组织预算收入和预算资金拨付有关规定,将预算法关于国家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和集中支付制度落到实处;为细化预算法关于特定专用资金可以依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财政专户的要求,《条例》明确了特定专用资金的范围,规定开设、变更财政专户和撤销财政专户的管理程序,要求财政专户资金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管理,并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单独反映……这些规定巩固了财政专户清理成果,使财政专户管理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为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支柱作用提供法治保障。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明确政府预算收支范围和编制内容,政府预算体系更加清晰完整;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强化全流程管理;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增强预算透明度。

  凡事之要,贵在落实。一方面,要以《条例》的发布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法律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增强社会各界对条例内容的知晓度,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预算法治意识。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修订原则和具体规定。另一方面,各级财政部门、各级预算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预算法及《条例》的各项规定,同时,抓紧做好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大力推进财政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真正将《条例》落实到财政财务管理的各相关领域和各环节。罗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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