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条例》戴头盔 安全出行不违规

2020年08月20日 16:00:13 | 来源:视觉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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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8日上午,崇川区陈桥街道司法所与丽康社区党总支共同举办“保护从头开始,一盔一带安全行”主题普法活动,组织辖区20余名中小学生在社区平安教育基地学习交通法规、安全知识。

   活动中,南通市交警支队四大队陈桥中队民警陈宏斌结合9月1日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讲解文明出行知识,并亲自示范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告诫孩子们和现场的工作人员骑上心爱的小电驴前千万别‘盔’待自己,带好头盔可是头等大事。交警叔叔讲的仔细,同学们听得也认真。同学们还纷纷试戴了头盔。交警叔叔一一进行了纠正,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此次活动旨在从小培养孩子们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孩子们一起争当“文明志愿者”,规范佩戴头盔,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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