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擅自砍伐城市树木属违法行为

2020年08月19日 08:05:40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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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枝新闻讯 8月17日上午9时左右,南京雨花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发区执法中队巡查至雨花经济开发区龙藏大道和凤锦路交汇处时,发现附近地块内的不少树木被连根拔起,在砍树现场还有几个工人正在锯树。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了工人们的砍树行为,并要求出示相关砍伐的合法手续。经过多方了解,执法人员确认其属于无手续擅自砍伐,当即开展调查取证。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在案发现场,共有6棵杨树被从根部锯断,其中有2棵胸径约25公分的大树,4棵胸径约12公分的小树,都已经被锯成一段段的,和树枝一起堆放在地上。

  经进一步调查,砍树工人是某建设公司找来的。随后,执法人员找到了该公司负责人曹某。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曹某做出了解释。原来,该地块目前正由其公司在进行试桩工程,公司选择了凤锦路一侧作为场地的进出入大门,但是由于场地内有6棵城市树木,妨碍交通,为了方便工程车辆、施工机械等进入,公司就委托工人把这6棵城市树木砍伐了。此次砍伐确实没有事先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审批。

  经调查,该公司属于无手续的擅自砍伐,没有事先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审批,其行为涉嫌违反了《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确需砍伐、移植的,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执法人员当即向该公司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行为,接受执法人员的调查处理。

  经过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曹某表示,自己公司此次的砍伐行为,在程序上的确存在疏忽,自己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将迅速进行整改,并且将积极配合和接受执法人员的调查处理。目前,执法人员已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

  雨花城管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城市树木是为了美化环境、扮靓城市,给市民创造更加宜居的环境。广大市民应爱护公共环境,自觉保护城市树木,共同守护城市之肺。擅自砍伐城市树木属违法行为,将可能面临损失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给予治安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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