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回应“失业补助金35元”:数字无误,标准系按规定核算

2020年08月11日 16:44:56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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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枝特报记者/刘白 实习生/阿肉克

  近日,广西桂林发布的35元/月/人的失业补助金引发关注,有网友认为数额过小,几乎无济于事,也有网友怀疑数字写错。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回应荔枝新闻称,失业补助金标准“35元/月/人”数字无误、情况属实,失业补助金是根据各个地方失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来计算的,由于目前桂林失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有限,因此把失业补助金标准定为35元/月/人。至于具体的测算方式,不对外公布。

  据工作人员介绍,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都来源于失业保险基金,但两者有本质区别。失业保险金就是俗称的“失业金”, 属于常规的失业保险待遇;而失业补助金是疫情防控期间,国务院新出台的一项临时性、阶段性举措。两者在申领条件、领取标准、享受时间、待遇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

  2020年4月1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规定从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桂林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桂林市符合失业保险金发放范围的人数在1万人左右,符合失业补助金发放范围的人数近27万人,每个地区发放情况不一,参保人员可通过官网或线下渠道提交申请。

  荔枝新闻检索公开信息显示,广西省内各地失业补助金标准从数十元到数百元不等。

  南宁市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参加失业保险5年以下的,每月发放100元;参加失业保险5年以上(含5年)的,每月发放200元。

  百色市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参保未满1年的,每月发放163元;参保1年以上未满5年的每月发放326元;参保5年以上未满10年的每月发放407元;参保10年以上的每月发放489元。

  河池市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参保未满1年的,每月发放130元;参保1年以上未满5年的,每月发放200元;参保5年以上未满10年的,每月发放260元;参保10年以上的,每月发放320元。

  柳州市失业补助金标准为:60元/月。来宾市失业补助金标准为:50元/月。贵港市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失业保险参保未满1年的,每月发放50元;参保满1年及以上的,每月发放60元。

  从全国来看,北京、天津、浙江、山西等24个省(直辖市)相继发布了本区域有关失业补助金的政策。

  在发放标准上,各地标准不一。山西、内蒙、青海、陕西省、上海等地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执行;北京、辽宁、广西、湖北、新疆等地根据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缴费满1年执行不同的失业补助金标准;天津、江西等地统一规定了失业补助金的数额标准,如天津市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江西省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在发放期限上,除北京、天津、江西省规定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外,其他省份都明确规定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期限为6个月。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从申领之月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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