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一个需要被呵护的群体,也是一个被侵害后不能自我保护、甚至不自知的群体,需要全社会筑起“保护网”,关爱他们健康成长。8月6日,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今后,一旦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的,应当立即报告,否则将受到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今年5月,最高检、国监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建委、团中央、全国妇联共同下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规定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必须强制向公安机关报告。在该意见出台前,南通市如东县先试先行,在全省率先制定了相关制度。2019年4月,如东县发生一起亲生父亲将刚出生四天的婴儿通弃在路边的案件,当地民政部门发现线索后,第一时间向如东检察院提供信息,如东县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监督立案、缴销监护权等举措成功办理了该案,有力保护了被过弃儿童的合法权益。

被遗弃的婴儿
据统计,近年来,南通地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所上升,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07人、起诉180人,同比分别上升27.4%和20%,特别是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呈高发态势。《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出台后,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成为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多部门形成合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第八监察部主任徐瑾介绍,在《意见》出台前,《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也规定了报告制度,但强制性不高,对于不报告是否追求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意见》出台后,国家公职人员或是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从业人员,如果这些主体在工作者发现未成年被侵害的案件线索以后故意不报告,那么会根据相应的情节和后果,承担党纪、政纪处罚或是刑事责任。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第八监察部主任徐瑾
《意见》在南通落地后,南通市检察院将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校园保护未成年人的主阵地之一,南通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李友龙表示,今后,全市各学校要加大形式多样的宣传力度,让师生和学生都了解这一制度,同时相关负责人要和职能部门进行对接,进一步细化强制报告制度的程序和要求,以此加强强制报告制度的执行,真正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来源:江苏广电南通中心站/陈志斌 龚丹 姜晨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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