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一场跨越500公里的民政救助

2020年08月05日 14:57:12 | 来源:宿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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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伏乃明你好,你已经安全回到宿迁,现在我们把你安顿在宿城区康颐护理院接受护理治疗,你安心接受治疗,不要有后顾之忧。”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仲倩秋俯下身子对伏乃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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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一个平常的工作日,宿迁市宿城区民政局接到一个不平常的求助电话:一位名叫伏乃明的群众在太仓市突发脑溢血,被老乡送到医院,其处于瘫痪状态但无人照护,医疗欠费13万余元。电话是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社工打来的,急切盼望民政部门予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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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作为 协办居民医保异地结算

  “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接到求助后,工作人员迅速查询伏乃明的信息,发现伏乃明为宿城区低保户,同时也是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早年已离婚,无儿女。根据工作经验,工作人员初步判断伏乃明未办理居民医保异地结算手续,导致居民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待遇均未生效。工作人员随后与太仓市社工联系,确定了由宿城区民政局负责对接医保部门、太仓市社工协助提供证明材料的办理方案。经积极沟通,克服重重困难,为伏乃明办理好居民医保异地结算手续,医疗救助待遇也同步生效,随后查询伏乃明医疗费用立即降低至3万余元,极大地减轻了看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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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中送炭 实施困难群众急难救助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与社工沟通的过程中,宿城区民政局了解到伏乃明缺少护理,不利于康复。伏乃明的身体状况需要最高标准的护理,护理费用为180元/天。针对其遭遇突发疾病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宿城区民政局启动“低收入家庭重大病残事故预救助机制”,为其发放临时救助金8000元。同时根据其实际需要,将其中部分资金转入医院账户,专项用于伏乃明护理费用支出,发挥了临时救助应急性、过渡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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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事“特”办 办理特困人员供养待遇

  “民生无小事,历历见初心”。通过一系列努力,伏乃明医疗费用和生活困难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在其恢复自主呼吸后就可以办理出院,由太仓市救助站协助送返。可是,出院后仍然需要专业护理,然而其家中无人护理,也不具备聘请专业护工24小时护理的条件。出院后的伏乃明何去何从?这成了摆在民政人面前的一道难题。宿城区民政局为此制定了三套方案,最终决定打破固有思维,根据其虽然未满60周岁,但无子女、无经济收入、无劳动能力、瘫痪的特殊情形,为其办理特困救助,并申请失能特困老人集中护理。在此期间,宿城区民政局会同中扬镇民政办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向法律顾问咨询法律意见,说服伏乃明所有兄弟姐妹签字同意此方案,收集卫健、公安等部门的证明材料等。办法总比困难多,一个个问题逐步解决,最终伏乃明于7月被纳入特困人员供养救助,于8月起享受失能特困老人集中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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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4日,太仓市民政局组织救助管理站、医院、社工机构形成专业队伍,用急救车将伏乃明护送至宿迁。随后,宿城区民政局将伏乃明送至宿城区康颐护理院入住,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的无缝对接。对伏乃明的救助工作是宿城区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健全的缩影,标志着全市首次全方位、立体化异地社会救助工作的圆满完成,也为今后社会救助工作的完善积累了宝贵经验。

  近年来,宿城区民政局强化兜底理念,坚守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致力于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为主体、专项救助为支撑急难救助为补充、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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