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江苏开启了高温模式。在高温天工作,劳动者可以享受到哪些特殊待遇和福利呢?
一年之中,劳动者可以在夏季拿到一笔特殊津贴,那就是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应当按月支付,不包含在普通的工资之内,六七八九四个月只要满足温度条件和劳动者的生产条件就应当足额支付。从2018年6月1日起,江苏省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每月300元。
需要注意的是,高温津贴必须现金支付,不应该包含在普通工资内,更不能用防暑物资代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投诉电话:12333-2-5)
酷暑天,工作时间也应该相应调整。按照相关规定,40℃以上要停止户外作业,40℃以下37℃以上要减少高温作业的时间,每天要控制在6个小时之内。37℃以下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并采取防暑降温的措施。
按照相关规定,高温期间工作停工或者是劳动者发生中暑,也有相应保障措施。因为高温期间的停工是国家有关的规定,是保护劳动者的一种权利,所以企业根据高温的情况安排职工合理的休息,他的工作时间应当算正常出勤,应当正常支付工资。如果劳动者在高温期间发生的中暑,经鉴定是职业病范畴的,那么应当属于工伤。如果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应当由工伤保险支付。
更多精彩内容,请收看今晚18点30分在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播出的“新闻360”栏目。或者下载我苏,荔枝新闻APP。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倪娜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