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 《黄金时间》解读江苏检察机关依法服务保障民企健康发展

2020年07月26日 19:43:20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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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的冲击给市场主体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7月21日,在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播出的大型政策解读电视节目《黄金时间——改革政策e解读》中,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程度减少查办案件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等重点改革举措进行了解读。

  依法纳税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在苏州昆山,开发商陈某为虚增建筑成本、偷逃税款,要求7家工程承揽企业为其虚开发票,金额逾3亿元。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检察机关却没有“一诉了之”,7家开票公司在犯罪中属于从属地位,主观恶性不大,且在立案前已经全部自首、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赵学武说:“对构成犯罪的人不批捕、不起诉,其实是检察机关本着审慎原则,严防‘构罪即捕 一诉了之’。不批捕、不起诉并不意味着不处罚,对于相对不起诉案件,我们会依法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处理,确保不管个人还是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都依法得到处理。”

  “法治也是制度供给”。为最大程度保障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江苏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推动出台《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副检察长王方林说:“同时,我们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专项监督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排查出违规立案、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等线索947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197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04人。”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高涵 孙尧 何斐 编辑/张萌)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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