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约评论员/高谭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老旧小区硬件、软件建设滞后的问题日益突出,既与新时代城镇发展规划布局不协调,也直接影响到民众宜居环境和生活品质预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支持管网改造、加装电梯等,发展居家养老、用餐、保洁等多样社区服务。此次《意见》的印发标志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速,是民有所呼政有所应、民有所求政有所为的具体体现,也让社会各方给予广泛期待。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一段时期以来,老旧小区暴露出诸多短板,如公共服务设施短缺、居住环境条件落后、修缮提升能力不足等,成为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国家大事提上议事日程,创造条件、加大力度改善居住环境、条件,努力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是“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最好佐证,凸显出党和政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问题的民生关怀,是人民至上、民生至上执政理念的生动呈现。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给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冲击,党中央果断决策、科学部署,紧紧铆住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重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效。在危机中育新局、于变局中开新局,加快推动实现经济运行秩序全面恢复,落点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而提速“新基建”培育壮大新业态、新产业、新经济,完善公共健康、文化、教育等服务设施,诸如此类民生工程的实施,在提升国民获得感幸福感的同时,也不失为扩内需、稳增长的重要举措,将有力助推育新机、开新局。
《意见》明确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改造任务。中央画出了“施工图”、明确了“时间表”,也提出了施工要领和质量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压实责任、挂图作战,补短板、强弱项,抓紧抓实这一民生工程的推进,在增进民生福祉的同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高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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