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的养老院要评星级了!记者7月8日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试行)》出台,将从8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全国省级层面首部关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试行)》为全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据了解,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采用等级制,从高到低依次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五个等级,有效期为三年。《管理办法》共分七章四十二条,规范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对象条件、评定组织、评定程序、回避复核、复审工作、监督管理等内容,明确了自愿申请、分级评定、动态管理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体系。通过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标准化建设,明确客观、公正、透明的评价标准,划分养老服务发展层次,规范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引导养老机构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遵循“自愿申请、分级评定、客观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工作机制。
什么样的养老机构才可以申请等级评定呢?据江苏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只有依法办理登记,并获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或已完成属地民政部门备案在有效期限内,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持续运营一年以上,并符合《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申请等级评定基本要求与条件的养老机构,才可申请进行登记评定。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又由谁负责组织实施?据了解,江苏省民政厅负责组建由业务主管部门、研究机构、相关行业组织、专家等组成的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统筹实施全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等级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养老机构可以申请重新评定。养老机构在获得评定等级一年后,符合更高等级标准的,可向属地民政部门提出一次等级晋升申请。养老机构在等级有效期内有且仅有一次晋级机会,且应该逐级晋升。养老机构晋升等级后的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不得再次晋级。
对于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什么样的养老机构可以评为五级?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标准,等级评定总分为 1000 分,包括环境 120 分、设施设备 130 分、运营管理 150 分、服务 600 分。评分时按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打分并计算得分。其中,养老机构评定得分不低于 360 分且每一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 40% 的,为一级养老机构。而要评上五级养老机构,则要评定得分不低于 900 分且每一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 90%。
根据《管理办法》,已经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地区,对于已经评定的三级及以下养老机构,可与国家标准的三级及以下养老机构进行转换或平移,有效期满后应当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重新评定;四级及以上养老机构,应当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进行复核评定;尚未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地区,一律采用国家标准进行评定。
下一步,江苏省将以入选民政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先行先试地区为契机,推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提质扩面,健全等级评定结果与养老机构扶持政策挂钩制度,全面提升养老服务品质,努力推动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敏 编辑/许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