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庆武力夺权”,别把当当纠纷当成了“家务事”|荔枝时评

2020年07月08日 14:03:59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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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柳宇霆

  (作者柳宇霆,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法律学者;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77日上午,当当官微发布消息称,李国庆再次诉诸武力,带二十多人清晨强行进入当当,撬开多处保险柜拿走资料,并称“公司已报警”。随后,李国庆通过微信群向媒体透露,自己在香河园派出所,“正在接受公安调查,就不接电话”。

  从“霸占”公章,到离婚大戏,再到撬保险柜,当当的这场闹剧越发奇诡。的确,这起纠纷很像是“家务事”:既然还没有离婚,那么男女主角李国庆、俞渝就还是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自家财产引起的所谓纠纷,如果是“家务事”,就算闹得再大,肥水也流不到外人田里。要不是有“家务事”色彩在幕后加持,想来李国庆的这连串“挑衅”动作,以其恶劣之影响、严重之后果,本尊早就进号子好多回了。

  当然,李国庆的做法并非完全胡闹,这一闹剧实际上体现了《婚姻法》和《公司法》存在的客观“冲突”。 我们看当当公司的股权结构,俞渝占64.2%,李国庆占27.51%,还有两个管理层合伙企业部分持股等。如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权并不占优势的李国庆,再怎样折腾,都不具备公司的控制权。但是,从《婚姻法》的角度来审视,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国庆就能和俞渝对半平分共同股权,如果再加上小股东的支持,李国庆这一方的确可以掌控公司,通过对己有利的股东大会决议。

  但是,严格来说,当当纠纷并不是“家务事”。当当虽然已经“私有化退市”,但仍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不是李国庆或俞渝的“夫妻店”。两人作为公司股东,最起码的义务,就是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公司法》,公司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这场不时燃起硝烟的“庆俞大战”,当当公司利益受损是众目共睹的事实,无疑存在着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过错者。

  201910月现身接受采访,自曝被老婆逼宫出局、采访中起身怒摔水杯,一举冲上热搜头榜;再到接管公章、财务章,自行宣布“组阁”、进驻当当、撬保险柜“三部曲”……李国庆这些不计后果的“招数”,的确让人眼花缭乱,也让人对当当公司的发展前景心生迷茫,担忧在这样的乱局、变局之中,公司如何才能“风雨安好”。

  市场经济是法治的经济。市场经济中的问题,需要靠法治的手段去解决。回到“庆俞大战”中来,对《公司法》《婚姻法》的客观冲突,应尽快通过立法或者司法解释予以厘清,为“漏洞”打上法律补丁。同样,对“庆俞大战”中,包括抢夺公章、召开股东大会、砸坏保险柜等行为,是否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也要展开深入调查,还原事实真相,追究相应责任。别让一个啼笑皆非的闹剧,坏了一家不错的企业,更坏了市场经济的“一锅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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