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达十年的长江“禁渔令”从今年1月1号起开始实施,至今已近半年。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等规范要求,在此期间,市场上流通的长江鱼及其水产品均属非法来源,任何人不得购买、销售、食用。江鲜有没有卖?招牌上有没有“刀鱼”字样?面对今年起长江十年全面禁捕的规定,润州区市场监管局第三分局最近对辖区两家农贸市场、500多家餐饮店进行了突击检查。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先后来到运河路菜市场、王家巷菜市场,在运河路菜市场,一位摊位放着加工河豚刀鱼的宣传,“刀鱼”是不允许出现的,摊主称这是以前挂的,他当即撤下了宣传,另外一个摊位上有一条刀鱼,摊主提供了相关正规进货凭证,执法人员称他们会进一步调查。

在王家巷菜市场,不少商户和门外招牌上都贴着“江虾”、“本江刀鱼”字样,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商户整改,有的商户进行了遮挡,有的直接拆除。水产商户周先生和张先生告诉记者,以前家家都有江鲜卖,但现在连货源也没有了,想进也进不到。

“1、淡水鱼、人家鱼塘养的,饭店用的普通鱼,没有江鱼。2、以前才进菜场,家家都是(有),没有江货,现在不给卖,没有,进不到也拿不到,你看谁来买啊。”
接着执法人员又来到黄山南路的几家菜馆,对冰箱、水族箱、后厨都进行了检查,未发现长江水产品,但有些餐馆招牌直接用了“江鲜”,菜单和宣传上也有相关字样,其中一家餐馆的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店里现在用的鱼都是菜场上买的,没有江鲜,他们已经准备换招牌,将江鲜改成菜馆。

“鱼贩子都不敢卖给我们,这些鱼都是在菜场买的。招牌马上过两天换,这两天下雨,人家又不好弄,马上改成菜馆。”
对于一些菜单上出现“江鲜”“江虾”等字样,执法人员当场用黑笔将相关菜式画除,并提醒商家修改所有菜单。

润州区市场监管局三分局副分局长朱蕴超告诉记者,突击检查中没有发现长江水产品,对广告牌和宣传菜单上的字样,执法人员责令商户整改、清除,无法清除的要对字样进行遮挡.每家商户都签订了拒绝售卖长江水生生物承诺书,他们也会不定期突击检查,杜绝售卖江货的现象,助力长江生态保护。

“对广告招牌进行及时遮挡,督促商户尽早进行拆除和清除,无法拆除的也劝其进行遮挡,在菜单部分,现场进行了遮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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