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彬
(作者沈彬,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评论人;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网络流传的监控视频记录了“啤酒瓶自卫”的惊险一幕。
6月17日,大连一家超市内,一男子进店后持刀抢劫,店员展开搏斗,在缠斗中,店员操起身边啤酒瓶,对抢劫男子头部连续暴击至少九次,砸了6个啤酒瓶。然后店员率先撤出小店,抢劫男子站起来晃晃悠悠的,企图逃走,终于晕倒在了店内。
目前,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发出通报,店员属于正当防卫,持刀抢劫者孙某已经被刑拘。
大连警方对本案的认定没有拖泥带水,态度分明,是非清楚:正当防卫!用网友的话来说:“这是正义的啤酒瓶,英雄的啤酒瓶。”对着歹徒头部连续暴击9次,砸烂了6个啤酒瓶,一点不影响案件的定性。
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就本案来说,店员只身一人,面对歹徒持刀抢劫,在打斗过程当中稍有不慎,就可能遭遇不测,与家人阴阳两隔。在这种情况下,店员顺手抄起旁边的啤酒瓶,敲击对方9次,这样的反击并没有超出“明显必要”的限度。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歹徒一直在持刀反抗,“九连暴击”不是在完全制服对方之后再施加的不必要暴力。相反,店员在敲击了穷凶极恶的歹徒之后,首先撤离现场。而当时歹徒并没有倒下,还晃晃悠悠地站起来。可以说,无论从法律、情理,还是从当时力量对比来看,连续敲击9次啤酒瓶,都没有超出正当防卫的限度。
正当防卫的适用标准应该是法律,不能“倒果为因”,用“谁伤谁有理”来判断对错,更不能站在上帝视角,要求被害人像黄飞鸿一样“点到为止”。
我们看到,在山东辱母杀人案、昆山反杀案、河北涞源反杀案等一系列个案之后,公民正当防卫的空间越来越大,守法者的腰杆子越挺越硬,法治文明的水位在提升。面对不法侵害时,行使正当防卫的底气越来越足,“法不向不法让步”成为社会共识。
根据最高检的统计,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正当防卫案件中,不批捕187件187人,同比增长105.4%。因被认定正当防卫而不捕、不诉的案件,两年之间翻了一番!在最高法的工作报告中,还明确提到了“患者飞踹医生反被伤案”,改判医生为正当防卫,并表态坚决跟“和稀泥”说不。
可以说,中国关于正当防卫的司法实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就拿这次“啤酒瓶正当防卫”案来说,不用等到法庭宣判,不用等到律师介入,不用等到检察官不起诉,公安机关直接定性,正大光明地认定“正当防卫”,“好人”“坏人”安排得明明白白,被抢劫的店主安心继续做生意,被打破头的持刀抢劫嫌疑人被刑拘。
“法不向不法让步”是正当防卫的本义所在,它让人们听到弱者呼救时燃起见义勇为的勇气,它让犯罪分子面对反抗时害怕退缩。给予守法公民更多正当防卫的空间,才能让犯罪分子“知难而退”,这也是为什么网友们称赞“正义的啤酒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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