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了《非法集资犯罪审判白皮书》及全市法院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那么,到底有哪些典型案例值得我们警醒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记者了解到,在过去的3年,对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连云港市法院系统一直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判决已经生效的95件案件中,光是对犯罪分子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就达到了10人。
2018年1月至10月间,被告人黄某以干工程缺少资金为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他人非法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135.98万元。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黄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黄某继续退赔。这是当天发布会现场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仍然多发。究其原因不难发现,受害人投资愿望强烈、防范意识薄弱、相关金融法律知识和风险意识欠缺是主要原因。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 李作超:要树立健康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比如,对打着环境保护、发展绿色产业、养老产业等幌子的非法集资活动,对不定期组织的考察投资项目、旅游、聚餐、送礼品、返点等非法集资套路,就要保持头脑清醒和理性判断。
市中级人民法院希望通过公布这些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识别能力,提醒大家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活动。发布会上,法院还通报了2017年至2019年全市法院受理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情况。三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共108件,涉案被告人272人,审结98件236人。涉案金额达21.7亿元,集资参与人共计1万余人。
在判决已经生效的95件案件中,其中有10名犯罪分子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116人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74人被判处缓刑。法院方面表示,下一步,他们将持续保持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高压态势,为连云港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连云港手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