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日,5个百人规模的市级排查组,将对全市各地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地毯式核查,以彻底核清各地违法违规“小化工”底数。
记者从扬州市化整办获悉,为进一步做好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工作,今年扬州首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组建5个“小化工”排查组,每个排查组的规模和组成人数堪称历史之“最”。
通报——
全市发现违法违规“小化工”44家
为深刻吸取外地火灾等事故教训,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5月19日,我市已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此类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此次专项整治分动员阶段、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处负责人李茂宗说,经过各级政府部门全面梳理,截至目前,全市各地共计组织144761人次,先后排查61728家企业、小作坊、小窝点,发现违法违规“小化工”44家。
根据整治要求,此次未按规定纳入2017年“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属于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共16家,其中高邮12家、广陵4家;非化工企业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生产、储存化工产品的4家,其中广陵2家,仪征2家;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共24家(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化工企业13家;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居民住房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化工企业6家;利用地处乡村、偏僻地区、废弃养殖场、矿山宕口等,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作坊、黑窝点化工企业5家)。
发布——
核查内容和排查重点“抢鲜看”
“这是‘小化工’专项整治史上最严一次地毯式普查与整治,不留一处死角、不放过一个漏洞、不留下一处盲点。”市化整办专家、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张景臣说,为彻底核清全市各地违法违规“小化工”底数,由市政法委、公安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5个牵头部门联合其他成员单位,组成5个市级专项排查工作组,每个专项排查工作组不少于100人,分两轮采取交叉互查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功能区报送的排查结果进行核查。
此次排查内容主要包括三大项。分别核查各县(市、区)、功能区对报送的违法违规“小化工”是否及时采取分类整治措施;核查各县(市、区)、功能区安委办和成员单位、乡镇、村居、网格是否按规定开展排查,是否及时报送信息;抽查每个乡镇若干网格是否存在“应查未查”、“应报未报”的现象。
而排查重点,则包括三项内容。具体核查各县(市、区)、功能区层面“小化工”整治部署落实情况,查阅文件、会议记录(纪要)、报表,检查各类工作组、专家组成立及运行情况;核查乡镇(街道、园区)层面组织村居网格开展排查情况,查阅各村居网格表格报送情况;核查村居(网格)是否对辖区内所有七个类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作坊、窝点进行了排查,抽查到的每个作坊、窝点,是否能提供《排查登记表》,每个乡镇排查至少覆盖5个网格。
排查组将具体抽查名称带“生物”、“科技”、“新材料”等类型的企业,存在租赁、挂靠、厂中厂等企业,处乡村偏僻地区、废弃养殖场等隐蔽性流动性强的小作坊、黑窝点,重点核查这些企业、机构有没有坛坛罐罐、有没有使用化学品,并重点查商标、标签,做好记录。
提醒——
排查整改不力将予以追责问责
经了解,此次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整治行动,县市区是责任主体,镇村是排查主体。从目前情况来看,还有部分单位和地区存在认识不清、组织不力、排查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各牵头部门和对接地区须立即采取措施,落实对接排查方案,对县区、乡镇、村网格进行专门核查。
根据核查要求,对超许可范围的违法违规“小化工”,行业监管部门应予以打击,实施处罚,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无证无照的黑窝点、小作坊,关闭企业死灰复燃偷偷生产的,要从重从快,坚决予以取缔。
市化整办提醒,为严格对照排查方案,履职尽责,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市排查小组核查相关任务完成后,报市化整办,由市化整办进行汇总。然后,报市委市政府和纪委监委。而对存在敷衍塞责、形式主义、排查整改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市化整办将依据《关于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监督问责的实施意见》及时提请纪检部门予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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