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法院一年来涉毒品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并公布了5起典型案例。警示全体市民进一步提高对毒品危害的认识,自觉远离抵制毒品,勇于检举揭发涉毒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12月18号,陈某为赚取运费,在明知运送的物品中藏有毒品的情况下,仍然帮助对方进行运输。运送当天便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查获毒品1488.02克。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这是发布会现场,法院通报的其中一起典型案例。
市中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戴文浩说,连云港法院从全市两级法院范围内收集、整理了5件2019年以来审结的毒品犯罪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从多个角度体现了当前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也阐述了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标准。
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从2019年6月27日至2020年6月18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类犯罪233件,其中审结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111件,审结非法持有毒品案件4件,审结容留他人吸毒案件84件,审结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31件,审结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案件3件。从全市情况来看,我市涉毒品案件仍处高位。
戴文浩副院长表示,禁毒工作关系国家安危、民族兴衰和人民福祉,毒品犯罪行为是危害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的严重刑事犯罪,是我市打击的重点。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毒品的危害性,自觉远离和抵制毒品。
(来源:连云港手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