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购物将有标准!主播资质、产品质量、消费体验面临设限

2020年06月24日 10:55:38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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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直播间抢购价廉物美的产品,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欢迎,然而也有一些消费者诟病“直播带货”存在夸大其词、假货太多等问题。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牵头起草制定的《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全国性社团标准将于7月份出台实施,这是首部全国性直播电商标准,也意味着直播带货将进入监管时代。

直播购物将有标准!主播资质、产品质量、消费体验面临设限

  近日,北京市消协对10个直播平台进行体验调查,发现30个样本中,9个样本涉嫌存在证照信息公示问题,3个样本涉嫌虚假宣传,1个样本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不到位。6月23日,记者从江苏省消保委了解到,随着直播带货兴起,涉及直播的投诉逐年增加。

直播购物将有标准!主播资质、产品质量、消费体验面临设限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主任傅铮说:“主要涉及到一些虚假宣传、货不对板,甚至有一些主播卖的货可能连厂名、厂址、合格证都没有,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三无产品,那对于消费者维权来说就更难了。因为很多时候直播平台还有卖家,和消费者都不是在一个地方。消费者举证也难,维权更难。”

直播购物将有标准!主播资质、产品质量、消费体验面临设限

  目前,《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已基本完成起草工作,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标准对直播购物的定义、“带货”产品的质量、直播场景软硬件要求、网络主播的行为规范、行业企业的经营管理、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等都做出规范性要求。比如直播购物出镜者年龄不得低于18岁,须取得相关机构核准证书、销售产品7天无理由退货等。

  傅铮说:“主播必须要持证上岗,经过培训之后上岗,那我们相信他的专业技能会有所提高。尤其是对商品和服务,必须要有亲自的体验。那我们知道其实广告法里面像这种广告代言人,也必须要对他们的商品有体验,就跟我们的大法配套的一些要求了。我们相信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首先能够提高一个档次。第二个我们会发现标准对平台性的经营者也有一些要求,比如说要求他们要成立内部的一些监管部门。成立了这种部门之后我们相信整个企业,或者说整个行业在这个合规性方面,又能够跨出一大步。那也为我们整个消费环境,以及日后的我们个案的消费者维权,提供一种标准和依据。”

  业内人士认为,标准的出台有望推动直播行业不断地改善,倒逼直播行业更加注重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以服务质量来获得消费者的青睐。

  (董雯 王昕 报道)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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