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城区公办学校是如何招生的呢?
1. 符合施教区认定条件人员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保持一致。每套住房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原则上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就读(一户多子女除外)。
2.拆迁户子女入学:被拆迁人选择货币安置且施教区外无房的,或者选择房屋安置且为期房的,拆迁过渡期两个学年度内,其子女可在原施教区公办学校入学。
3.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中心城区适龄盲聋哑残疾儿童原则上到宿豫区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智障儿童原则上到宿城区启智学校入学,重度智障残疾儿童少年可到专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或由区教育局安排相关学校送教上门。
4.符合政策照顾人员子女入学: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宿城区户籍2020年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优秀归国留学人员以及对该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5.随迁人员子女入学:随迁人员子女是指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该区固定居住、非该区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中心城区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随迁人员子女到宿城区公办学校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家庭户口簿和身份证、在宿城区连续居住满3个月的有效居住证、在宿城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3个月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宿城区连续且满3个月有效营业执照向宿城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宿城区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在哪里呢?
据了解,快乐儿童学校、现代实验学校、飞龙文武学校面向中心城区(含宿城区、宿豫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苏宿工业园区)招生,九龙潭学校、屠园外国语学校面向宿城区和市洋河新区招生,龙门学校面向宿城区招生。
记者从宿城区教育局了解到,宿城区所有公民办学校严格按照“1+1”招生入学政策进行招生。
“1+1”是什么意思呢?符合公办学校施教区入学条件的孩子,可以选定1所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还可以增加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入学志愿;不符合公办学校施教区入学条件的,可以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入学志愿。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学位采取电脑派位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一年级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情况下,仍有空余学位且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的,空余学位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小学直升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学位面向直升报名学生采取电脑派位录取。
凡是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一旦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一律不得放弃。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由原报名施教区学校审核通过后录取。如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由宿城区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
那么符合宿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该如何报名呢?据了解,符合宿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本区幼儿园或学校就读的,由现就读幼儿园或学校组织升学报名,指导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及时登录“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http://116.198.205.82)登记入学信息;未在本区幼儿园或学校就读而需要升入该区学校就读的,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自行登录招生系统登记入学信息。
报名时间
1.小学:登记信息时间为7月15日-21日,集中报名时间为7月24日-7月28日。小学招生宣传时间不得早于7月11日。
2.初中:登记信息时间为7月11日-17日,集中报名时间为7月20日-7月24日。初中招生宣传时间不得早于7月4 日。
电脑派位时间
1.小学:8月1日公布电脑派位小学名单和参与派位学生名单,8月4日组织电脑派位。
2.初中: 7月28日公布电脑派位初中名单和参与派位学生名单,8月1日组织电脑派位。
录取时间
1.民办学校:8月5日-6日,民办小学被录取学生缴费确认,并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日-3日,民办初中被录取学生缴费确认,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2.公办学校:8月7日-10日,公办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4日-7日,公办初中发放入学通知书。
其他情况
未被学校录取的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该区入学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宿城区教育局(宿城新区北海路7号)报名登记,小学登记时间8月11日-13日,初中登记时间8月10日-12日,由区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本实施方案由宿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82960243
招生监督电话:829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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