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校外培训,杜绝霸王条款 全国性合同示范文本来了

2020年06月19日 10:17:10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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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推动化解校外培训收退费纠纷,日前,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这是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后,国家层面着力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推出的又一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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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绝霸王条款 规范培训机构服务】

  《培训合同(示范文本)》共十一条,充分考虑了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涵盖了培训项目、培训要求、争议处理等内容,尤其对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比如,培训机构应当向家长(学生)明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学事项、退费办法,重申线下机构不得一次性向家长(学生)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个月的费用,同时还为家长(学生)申请提前退学提供了多种退费选择方案等,从根本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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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培训机构已实施省级合同范本】

  此次出台的示范文本虽然是该行业首个全国性示范文本,但实际上去年4月2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三部门就联合制定了《江苏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在省级层面引导和规范培训机构和家长签约、履约行为。虽然文件不具备强制性,但印发后,有的机构已据此拟定了合同并实施。

  南京某培训机构山西路店负责人李莎介绍,已经整体调整了合同,要求按照不超过3个月收费,退费条款也写进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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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化途径有效保护学生家长权益】

  许多家长认为,从2018年国家展开对培训机构大规模整治后,能否签订合同成为他们给孩子选择培训机构的一项重要评判标准。

  有家长认为,肯定要有一个合同的制约,比如退费方面的手续,比如跟机构的沟通,要有书面的形式保障自己的利益。

  不过,也有家长承认,他们给孩子报的培训班因为是熟人关系,也就不签合同了。

  对比江苏此前制定的示范文本,此次国家层面出台的示范文本更加全面,并要求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引导合同当事人使用,家长们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所有培训机构都能够规范签订合同文本。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王建华 徐明 编辑/胡超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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