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报培训班有全国性示范文本了 家长可以依此签合同

2020年06月18日 21:10:10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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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推动化解校外培训收退费纠纷,日前,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这是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后,国家层面着力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推出的又一重要举措。

  杜绝霸王条款 规范培训机构服务

  《培训合同(示范文本)》共十一条,充分考虑了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涵盖了培训项目、培训要求、争议处理等内容,尤其对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

  比如,培训机构应当向家长(学生)明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学事项、退费办法,重申线下机构不得一次性向家长(学生)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个月的费用,同时还为家长(学生)申请提前退学提供了多种退费选择方案等,从根本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部分培训机构已实施省级合同范本

  此次出台的示范文本虽然是该行业首个全国性示范文本,但实际上去年4月2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三部门就联合制定了《江苏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在省级层面引导和规范培训机构和家长签约、履约行为。虽然文件不具备强制性,但印发后,有的机构已据此拟定了合同并实施。

  “按照要求,我们整体调整了合同,明确了不超过3个月收费以及退费条款,签合同对我们双方都是一个保障。”南京某培训机构山西路店负责人李莎表示。

  法治化途径有效保护学生家长权益

  许多家长认为,从2018年国家展开对培训机构大规模整治后,能否签订合同成为他们给孩子选择培训机构的一项重要评判标准。

  “我肯定选择正规的,有合同的、正规的发票机构,费用能不能退,怎么退?这是比较关注的一点。”学生家长表示。

  另一位家长说,“肯定要有一个合同的制约,这是对我们自身的保障,比如退费方面的手续,跟机构的约定,都要有书面的形式保障自己的利益。”

  不过,也有家长承认,他们给孩子报的培训班不签合同。

  “朋友介绍的机构,互相认识,就一个收条,收款多少钱,其它就没了。”家长告诉记者。

  “如果机构主动签就签,如果他不提我也就不签了。”另一位家长说。

  对比江苏省此前制定的示范文本,此次国家层面出台的示范文本更加全面,并要求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引导合同当事人使用,家长们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所有培训机构都能够规范签订合同文本。 

  “每一家机构都用示范合同的话,我们家长比较放心一点,但是做到比较难。”学生家长说。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建华 徐明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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