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临时补贴是指当物价出现明显上涨时,政府向困难群众发放的额外补贴。今年以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高位运行,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升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效率,泰州市四月底修订出台文件,将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期限确定为,符合启动条件物价指数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比国家和省定标准时间大大缩短,将这项民生工作切切实实做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
姚忠权是海陵区城中街道方洲社区居民,三年前得了尿毒症,疾病让这个家庭一下子陷入困境,家中仅靠妻子一千多元的月收入艰难度日。今年以来,物价指数高位运行,姚忠权每月都能领取一笔价格临时补贴,特别让他惊喜的是,从五月份开始,补贴发放时间大大提前。以六月份为例,泰州市于六月十号发布了五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第二天他就拿到了220元的补贴。
姚忠权能提前拿到补贴得益于泰州市4月30号出台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原先按照国家规定,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期限为20个工作日,省定标准为当月发放到位,泰州市则自加压力,将发放期限缩短到5个工作日。按照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流程,每月10号左右,国家统计局泰州调查队测算上个月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市发改委根据这个指数测算出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向市政府报告,并通知各部门、各市(区),然后逐级调拨资金,最后将补贴发到群众手中。
根据《通知》精神,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要尽量减少中间环节:明确由各市(区)财政负责资金统筹,并由各市(区)本级直接发放到人,不得下拨到乡镇一级再行发放,确保价格临时补贴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另外,部门工作前置进行,每月10-12日物价指数发布前,民政、人社、退役军人和总工会等部门梳理发放对象人数,并在8日前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于物价指数发布当日测算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向市政府报告,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实施。
通过以上举措,泰州市的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真正做到了打通“时间消耗结点”,优化发放流程,减少拨付时间。
据统计,1-4月份,全市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7839.586万元,惠及困难群众49.7万人次。
值得一提的是,6月8日,国家发改委专刊专题介绍泰州市“坚决兜牢民生底线,大幅缩短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时间”,认为泰州“主动作为、创新举措,优化工作流程,显著提高了补贴发放时效,增强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要求全国各地学习借鉴。
(来源:我的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