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事关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事关和谐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记者从徐州市民政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从7月1号起,徐州市将对困难群众三项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惠及困难群众14万多人。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府有关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要求,综合考虑自然增长有关规定、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全省最低要求以及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自7月1日起徐州市将对困难群众三项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
徐州市民政局申请救助家庭经济指导认定中心主任任松洁介绍:“城乡低保标准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610元,上涨到今年的650元,月增40元;徐州市的机构养育孤儿从每人每月2322元,上涨到2522元,上涨的幅度是200元;社会散居孤儿从每人每月1510元,上涨到1640元,上涨的幅度是130元;还有徐州市主城区特困人员,从原先的每人每月1400元,上涨到现在的1510元,月增的幅度是110元。”

兜住脱贫攻坚基本民生保障之底,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关系到全面小康的成色质量。徐州市再次对低保对象、孤儿、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标准进行提标,将惠及该市困难群众14万多人,下一步徐州市民政局将全面做好"提标补差扩面"的政策落地工作。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徐州台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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